近日,貴州省發布物業管理區域劃分辦法,旨在規范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推進業主大會設立與業主委員會選舉,維護業主、物業服務人等相關主體合法權益。
根據辦法,物業管理區域是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劃分的,由業主共同決定委托物業服務人實施物業管理或者自行實施物業管理的區域。
劃分工作應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范圍為基礎,綜合考慮配套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自然界線、社區建設、業主人數等因素。一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紅線范圍內的物業,原則上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確需劃分為兩個以上物業管理區域的,應滿足配套設施可獨立使用或被自然地形分割且能明確共同管理責任等條件。劃分或調整物業管理區域,要經過擬劃分區域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獲得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建設單位應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30日內向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劃分物業管理區域,并提交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建議方案。對規劃紅線不明確或者材料不全的老舊住宅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組織多部門聯合核查配套設施并依程序進行劃分。
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后不得擅自調整,確需調整的,由涉及調整區域的業委會或物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擬調整的建議方案,重新履行業主表決和部門審核程序。同時,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應選聘一家物業服務人統一管理,物業服務人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轉委托給第三人,或者將全部物業服務支解后分別轉委托給第三人。
劃分后的物業管理區域,不得封閉原有規劃的市政道路,不得妨礙其他公共設施的設置、維修及使用。
此外,辦法要求建設單位在銷售現場公示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及配套用房信息等,并在購房合同中明示。業主可以免費查詢物業管理區域檔案,也可依法向相關部門申請獲取小區紅線圖。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5.09.16 錢建